为给女儿“报仇”砍断他人十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22 大连晚报

  为给女儿“报仇”砍断他人十指

  ■通讯员 张海邦 本报记者 尚水

  本报讯 得知6岁的女儿在幼儿园被性侵犯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可是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期间,父亲“报仇”心切,用砍刀将“仇人”十指砍断后出逃,被大连铁路警方擒获。

  蒙某是贵州人,有一个6岁的女儿,上当地一所个体幼儿园。去年6月的一天,蒙某和妻子到幼儿园把女儿接回家后,发现女儿的裤子上沾有血迹,就询问女儿是怎么回事。天真的女儿告诉父母,幼儿园的“王大大”用手抠了自己的下体。蒙某夫妻俩立即带女儿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表示,蒙某女儿的处女膜破裂。

  蒙某和妻子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某对蒙某的女儿实施了性侵犯。怒火中烧的蒙某坚信,王某干了伤天害理的事。去年11月27日,盛怒之下的蒙某怀揣砍刀手持木棍,骑自行车尾随王某伺机报仇。当王某快到家门口时,蒙某先用木棍将其打倒,然后用砍刀将王某双手手指全部砍断。事发后,蒙某带着妻子和女儿逃到沈阳,并于2007年3月23日逃到大连。

  4月2日,大连铁路公安机关民警在辖区工作时与蒙某打了照面。蒙某慌张的举止引起了警察的注意,经过审查,蒙某对自己故意伤害王某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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