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房贷首付今后可用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30 北京娱乐信报

  乌市房贷首付今后可用公积金

  信报讯 据《乌鲁木齐晚报 》报道,今后,乌鲁木齐购房首付可使用公积金了。这是昨起实施的乌鲁木齐《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的。

  《通知》规定:乌鲁木齐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购房的首付款。职工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的计算按申请贷款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实际余额计算。

  2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还说,本次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调整,除了规定公积金可支取用作首付款以外,还对联名担保、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在本次公积金贷款业务调整前,公积金联名担保贷款最高可贷款3万元。调整后,这个限制被取消了。

  另外,在购二手房全额付款后也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购买二手房全额付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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