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资料证据可在厦门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3:53 台海网

  台海网4月4日讯(记者陈捷)今后,打官司要进行声像鉴定,无须到外地,在厦门就可以鉴定了。近日,厦门的“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成为福建省首家获省司法厅许可从事声像鉴定的机构。

  自从最高法院规定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后,这类证据频频被搬上法庭。但是,录音、录像常遭另一方当事人质疑,怀疑其被剪辑过,因此这类证据也经常被法官“否决”不被采纳。以前,要鉴定录音、录像的“真假”,厦门乃至福建人都只能去上海、北京或者重庆。录音里的主要人物一定得亲自去,还得法官陪同前往,如果录音讲的是闽南话则另需请翻译,做个鉴定得花费两三万元。而根据省司法厅的收费标准,录音鉴定费400元-800元、录像鉴定收费800元-1200元。福建人在厦门做一个录音鉴定,包括随同人员的费用,总共花费大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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