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付使用 打起千万“争议款”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6:37 山西新闻网

  施工方称尚欠998万余元、校方则表示该退还100余万元,太原市中院将择日宣判

  本报4月3日讯(记者郭卫艳)为索要工程款,江苏省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将中北大学告上法庭。今日,此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州建总向中北大学索要998万余元工程款,而中北大学则称实际多支付了100余万元工程款。

  通州建总称,2004年3月17日,他们与中北大学签订了21号学生公寓楼的施工合同。同年9月15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不久后,学生入住该公寓。通州建总做出总造价为3351万余元的工程结算书,到2005年年底,通州建总还有651万余元工程款没有拿到。

  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通州建总将中北大学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等共计998万余元。对此,中北大学称,通州建总比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超过了15天,已构成违约。同时,中北大学表示,目前,校方已支付近2700万元的工程款,根据山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专项审计,工程计算值定为2598万余元,按此计算,中北大学实际多支付了100余万元,所以要求法院驳回通州建总的诉讼请求。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