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楚放谈]乱穿马路说明什么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7:51 荆楚网-湖北日报

  司机也要学会开车

  宓良志

  行人乱穿马路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行人自身素质不高外,也与司机眼里没有斑马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可事实上,能自觉做到这一条的司机并不很多。尤其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绝大多数司机几乎是横冲直闯不减速,行人要么站在斑马线边向疾驶而来的车辆行完注目礼再挪步,要么就只好冒险抢道。

  既然走斑马线与乱穿马路一样提心吊胆、一样没有安全感,人们自然就容易怎么方便怎么走了。而法律一旦成为空文,人们不仅会嘲笑法律,最终还会忘记法律的存在。这是比没有法更为可怕的情形。

  从道理上说,既然道路的基本路权已经给了机动车,作为方寸之地的斑马线,其优先通行权自然就应该给予行人。行人有了安全感,就会更加自觉地选择走斑马线,从而让出更多的空间让车辆纵横驰骋。须知,规范的交通秩序,是人与车良性互动的结果。

  因此,我们在引导行人学会走路的同时,也要教育司机学会行车。不妨建立司机车德档案,实行不良记录登记制度,接受公众对违法车辆司机的投诉,对投诉较为集中的司机给予必要处罚,以此增强司机头脑中的斑马线意识。

  治理乱象须严格执法

  陶爱民 王玫

  笔者上班总要路过汉口香港路与马祖路、香港路与解放大道这两个交叉路口。我们看到,在这两个人车流量都很大的交通路口,行人闯红灯穿越马路的现象比较突出,可谓险象环生。

  形成这种现象,除了一些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淡薄外,管得不够到位也是一个原因。如香港路和马祖路路口,一般没有管理人员值勤,有时即使有人值勤,值勤者也主要是管车辆通行,而对闯红灯穿越马路者,则很少干预。

  我们认为,治理乱穿马路现象,除了行人要增强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外,管理人员也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法。尤其是在车流和人流量大的交通路口,不仅要有值勤人员,而且对违章穿越马路者,要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办事,该干预的干预,该纠正的纠正,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通过教育和处罚,使违章穿越马路者受到警示。

  此外,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交通路口,树立宣传牌,提醒人们在过马路时,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当然,交通规则中有些不适应交通现状的条文,也值得重新斟酌,比如过去规定右转弯车辆在信号灯放行横过马路的行人时,仍可以继续行驶,这就形成了人车混杂抢道的情况。这应当是需要加以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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