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比以前“便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8:48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百姓过日子,难免在一些生活琐事上发生争议,老人的房子咋分配、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等,双方无力调和,只好打官司解决。昨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新近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实施后,因小额民事、婚姻、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案件的诉讼费大幅下降,近两天到法院提请诉讼的人数比平时多了一倍以上。

  诉讼费降低 老百姓受益

  ●亮点一:花2.5元就能打官司

  新《办法》从多方面降低了诉讼费用,其中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件1000元降至每件100元,降幅最大。

  收费最低的是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从原来收费300多元降至10元。新《办法》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两条都适用的,诉讼费将按四分之一收取。这样算来,老百姓只用2.5元就能打一场劳动争议官司。

  ●亮点二:10万财产案省1210元

  财产类案件受理费收费比例的起点由原来的4%下调为2.5%,而且标的额越大,交纳的比例越小。比如一件10万元的财产案件,原收费应为3510元,现在只需交2300元,省1210元。如此算来,索赔1万元的官司,诉讼费会比4月1日前减少150元。

  ●亮点三:百元可打离婚官司

  根据新《办法》,离婚案件每件收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额部分按0.5%的比例收费。比如一件涉及财产分割20万元的离婚案件,原来要交1950元诉讼费,根据新《办法》,只需花300元,当事人可省1650元。

  ●亮点四:可以先执行后付费

  新《办法》规定,对于新执行的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同时,困难群众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的,都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降了 官司多了

  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方便提请诉讼者明确新《办法》实施后所需交纳的诉讼费,各法院均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挂上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明细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孙女士介绍,此表主要是给诉讼者提供更为方便的服务。孙女士表示,2日和昨天,立案量已经有上升趋势。

  立案量上升最为明显的是基层法院。铁西法院立案庭刘庭长告诉记者,由于不少市民知道4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办法》,3月中下旬以后,案件数量就明显减少,到了3月末,几乎很少有新立案案件。新《办法》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和第二个工作日,案件由平均每天三四件上升到七件以上,合同、财产、房屋等民事案件增加量较多。老百姓对新《办法》的实施也十分高兴,一位在3日上午来立案的先生,其标的额为30万元左右,新《办法》实施前要交近9000元诉讼费,新《办法》实施后只交了3000多元,省了近三分之二。

  立山法院立案庭刘庭长介绍,4月1日新《办法》实施之前,到法院提请诉讼的人非常少。新《办法》实施后,平均每天的案件量增加一倍以上。由于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诉讼费一下子从300多元减到10元,这类案件增加了不少。

  费用下降 办案质量不降

  诉讼费降低,深受市民欢迎,不过,也有一些市民怀疑,低诉讼费会影响法院的办案质量。就此,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诉讼费如何下降,都不会影响到办案的质量,在坚决执行新《办法》的同时,将严把质量关,对全市法院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几家基层法院相关人士也表示,诉讼费降低,越来越多的市民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难免给法院造成立案多、办案人数相对不足的情况,而且诉讼费用的降低也会使法院的经费变得紧张起来。但无论如何,不会降低办案质量。

  诉讼费降低,打官司的人多了,也忙坏了律师们,记者昨日走访了我市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几位资深律师均表示,接活量较3月有了明显回升,但还没有到高峰期。

  在为新《办法》降低打官司门槛叫好的同时,各基层法院相关人士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以前,市民想告谁可能还会顾忌到诉讼费用的问题。但现在,随着诉讼费用的大幅下降,一些市民可能动不动就会想告谁就告谁。如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诉讼费只有10元,这样廉价的诉讼费将可能导致当事人滥用诉讼权。 0404B111

  记者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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