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龄童尿尿摔伤 幼儿园负了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9:39 金羊网-新快报

  赔偿医疗费、交通费956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方丽敏)两岁男孩小伟在幼儿园里摔伤,幼儿园在5个小时后才通知孩子的家长。近日,广州市中院除了判决幼儿园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956元外,还判给小伟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小伟在2005年5月16日进入广州市天河区高新艺术幼儿园(下称高新幼儿园)小小B班,当年6月15日上午10时55分,小小B班老师组织幼儿上厕所排队洗手。据幼儿园老师回忆,小伟尿完尿以后,转身时不小心碰到尿槽边,右眼皮撞破流血。受伤后小伟被立即带到中山三院挂急诊,经医生处理后缝了5针,后又打破伤风针。老师在下午3时15分打电话给小伟家长相告并把小伟送回家。

  之后小伟去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211.7元。小伟父母为向幼儿园索赔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和继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将该幼儿园告上法院。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小伟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其转身时不小心把右眼皮撞破流血,在幼儿园里高新幼儿园应承担监护义务,因此高新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幼儿园赔偿给小伟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956.7元,驳回了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审判决后,小伟的父母不服上诉至中院。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对于不满三岁的小伟,除伤害本身给其带来痛苦外,其受到惊吓及事后一定时间内的心有余悸亦可想而知,并且高新幼儿园在其受伤后未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使其不能及时得到亲情安抚和慰藉,亦加深了其精神损害。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小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不妥,但其要求赔偿8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最后中院酌情确定小伟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000元。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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