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法院驳回游客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0:04 云南日报

  “宾馆泄漏了我的信息,害我被骗。”吴先生入住宾馆后,屡有陌生人电话骚扰,无奈被迫关机,半小时后再开机得知家人被骗1.2万元,遂将宾馆诉至官渡法院,近日,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起诉。

  去年10月21日晚,广西的吴先生入住昆明机场宾馆3311号客房,第二天凌晨3时许,吴先生接到服务台转进的电话,对方自称昆明市刑警队民警,喊出了他的姓名并登记了吴先生及其家人的电话号码。22日上午11时许,吴先生退房后,20多次接到那位“民警”的电话,他干脆把手机关了。“刚刚有个人打电话告诉我们你出了车祸,可是又联系不到你,我们就往他说的账号上打了1.2万元。”半小时后,吴先生重新开机,接到远在广西家人的电话。

  吴先生认为机场宾馆泄漏了自己的信息,故请求法院判令机场宾馆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先生被骗是在其退房离开后,并不是发生在宾馆内。双方服务合同关系已终止,故机场宾馆并无直接责任。此外,吴先生并未提交向公安机关报案及公安机关立案的相关材料,故其提供的个人业务凭证尚不能证实发生了诈骗行为。机场宾馆只认可在原告入住期间转接过电话,而吴先生对电话内容及导致其经济损失的关联性也未提交相应证据证实。据此,法院认为吴先生诉称机场宾馆存在过错,缺乏法律及事实依据,遂对吴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不予支持。

  刘玲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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