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法庭上用高跟鞋砸伤被告头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0:24 云南日报
原告法庭上用高跟鞋砸伤被告头部(图)
在法庭上被打伤后,120车迅速赶到接走了被告王华芬。

  在庄严的法庭上,当审判长刚开始向被告人发问时,却见原告之一脱下高跟鞋,突然冲到被告人后面,用高跟鞋后跟对着被告人的头猛砸几下,致使被告人当场倒地。这是昨天上午发生在弥勒县人民法院法庭内的一幕。由于被告受伤被送医院,法官只得宣布休庭。

  案件回放 女子当街连遭刀刺

  去年8月5日晚7时许,弥勒县的褚永琼和姐姐褚丽琼回家吃饭后,慢步走向即将要开张的花店,当行至该县热闹的髯翁西路县交通局门口时,突然有4名青年冲上来,持刀对着褚永琼就是一阵乱刺。褚丽琼被瞬间发生的事情惊呆了,反应过来后上前制止,却被一人刺中左胸。在呼救声中,作案的4人迅速离去,而受伤的两姐妹也被人立即送到弥勒县人民医院抢救(本报去年曾作过报道)。后来,褚永琼被刺中了6刀,身受重伤。而褚丽琼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

  警方调查女子万元雇凶要杀人

  身受重伤的褚永琼是弥勒县政协委员,还是昆明某文化传播公司的总经理。伤者住院接受记者采访时,其亲属称,她向县里争取了经费,准备为老家的村子做了许多如修路等公益事情。

  案发后,弥勒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而褚的亲属也四处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尽快破案惩罚凶手。

  弥勒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侦破此案,并于8月6日先后对涉嫌犯罪的王华芬、王某、林某、杨某某等4人实施了刑事拘留。8日,又抓获了另一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经审理调查得知,原来,王华芬多年前与丈夫离异后,结识了弥勒县的一领导,但该领导在案发前两月与王疏远了,王认为褚的出现是最重要的原因,并对褚产生了仇恨。

  6月,嫌疑人王某租用了王华芬的车,却不慎将车损坏,虽然王某将车修好了,但王华芬要求王某偿还其700元的折旧费,但王因是未成年人而无钱支付,就欠下王华芬一个人情。

  7月,王华芬要求王某做掉褚永琼,做成后不要700元折旧费还另给酬金。于是,王某约了林某、毛某某和杨某某对褚进行跟踪。王华芬支付了2500元的前期费用后,4人商量后认为把褚戳伤就行了。8月5日,拿了王华芬给的150元钱租了一辆车,将车牌蒙上后跟上褚永琼,当街将褚杀伤后逃跑。当晚,王又付了6850元叫4人逃跑。

  案件审理牵涉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在公诉方提出了公诉后,昨天上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弥勒县人民法院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该案在弥勒县的影响十分巨大,加之受害方和被告方的亲属都非常多,因此,旁听人员老早就来到了法院,法庭一开门,许多旁听人员就涌进了法庭。得知信息的多家媒体记者也进入了法庭。

  开庭前,审判长告知旁听人员,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因此不公开开庭。于是要求旁听人员全部退出法庭。被害方家属则进行交涉,要求允许媒体记者旁听。审判长考虑后,同意媒体记者旁听,但不允许摄像、照相、记录。但此举却受到了被告方及其他旁听人员的反对,于是,媒体记者也全部被赶出了法庭。

  惊人一幕法庭上打人被拘留

  8时50分,5名被告被带进法庭。此时,法庭内还有法官、公诉检察官、法警、辩护律师及几名未成年人的亲属。

  审判长宣读了法庭纪律,并对被告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后,4名伤人的被告被带到隔壁留置室等待,法庭内被告方只有王华芬一人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审判,而受害人褚永琼没有到庭,其姐褚丽琼以被害人身份到庭坐在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

  审判开始,审判长开始发问:被告,公诉人向本院起诉你故意伤害他人,你有何意见?。被告王华芬回答:我没有……

  话未说完,只见原告席上的褚丽琼脱下

高跟鞋,几步走到被告身后,用高跟鞋跟对着王华芬的头猛打几下,王华芬几声尖叫后,用手一摸头,已经渗出了血。瞬间发生的事,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反应过来的法警迅速上前拉住了褚丽琼,而王华芬却慢慢倒了下去,法官和其他人围到被告席上一看,王倒缩在被告席内的木框内,头上不断流出的血染红了木框的边壁。

  继续开庭已不可能,审判长只得宣布休庭。之后,120急救车赶来,医生在法庭内对王华芬进行了简单包扎后,迅速送往

医院

  鉴于褚丽琼的行为已扰乱了法庭,当天,褚丽琼被司法拘留。

  意想不到被告方反要媒体采访

  法庭高跟鞋打人行为震惊了所有的人,被告方律师异常气愤,称当了这么多年的律师,还从来没有在法庭上看到过打人的情景,这不仅是藐视法庭,也是故意伤害。

  此事传到了法庭外,等候在外的人们议论纷纷。而记者还看到,被害方亲属还在法院门口拉起了白布标语,要求严惩凶手。

  在议论声中,原先反对媒体旁听的被告方亲属,却主动要求记者采访此事。由于其他媒体记者在不准旁听后已离开了法院,只有本报记者在现场。因此,王华芬亲属激动地对记者说:“从一进到法院,他们家的人就指着我们骂,什么难听的话都骂尽了。我们都要求我们这方,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想不到竟然在审判庭上打人,太不可想象了!”

  本报记者 任锐刚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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