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300万精神抚慰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0:24 云南日报

  

要求300万精神抚慰赔偿

  前往旁听的市民怎么也想不到,被告人竟然在法庭上被人打伤。

  在昨天上午的法庭上,作为受害人的褚永琼并没有出庭。而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却代其提出了300万元的精神抚慰赔偿金。

  在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褚永琼的代理人也当庭读了起诉书。除请求法庭对被告从严惩外,还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等10多项民事赔偿要求。在误工费一项,代理人称褚有两份工作,一份是昆明某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职务,月薪数千元;另一份是某画报工作,月薪万余元。由于其受伤后误工9个月,要求的误工费是127800元。此外,代理人还提出了3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损失一项也提了21万元的要求。

  记者 任锐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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