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了房款玩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0:3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借口转让土地使用权,卷了买家几万元就脚底抹油玩失踪——北流市的罗某自以为得计,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受害人胡先生举起法律武器,将罗某推上被告席,法院判决下来,罗某不但要返还胡先生全部款项,还要倒贴定金35000元。

  胡先生想买块地皮,经人介绍认识了罗某,罗某声称其有9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回建地可转让。经协商,2006年1月22日双方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罗某以19万元(包过户手续费用)转让回建地一块,限于2006年4月30日转户给胡先生。当日胡先生就支付了定金35000元。接下来,罗某又以办手续不够钱为由找胡先生要钱,胡先生信以为真,于同年3月17日又预付购地款20000元。胡先生给了这笔钱后,多次催促罗某按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罗某当面唯唯诺诺,就是不行动。见胡先生催得紧了,罗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躲起来了。自2006年4月20日后,胡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罗某了。5万多元送出去了,地皮又没着落,胡先生沮丧极了。拖了数月后,胡先生意识到等待不是办法,遂向北流法院起诉罗某。

  经公告送达传票传唤,罗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视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胡先生与罗某订立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的内容没有违法,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协议书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罗某未按约定转让土地给胡先生,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返还土地款20000元及双倍返还定金70000元的责任。近日,北流法院作出判决:罗某返还胡先生转让土地款20000元,双倍返还土地定金70000元。 (西 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