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有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0:53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4月1日起实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按照驾考新规,对现有的驾驶证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并于昨天就考生们关心的有关问题作了解答。

  桩考降低难度

  此次驾考新规中,C1、C2类车辆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包括原来的桩考(俗称红外线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俗称9选6考试)。C1类车辆科目二考试实行“10选5”,即3项必考项目和2项选考项目;C2类车辆实行“9选4”(见附表)。

  据介绍,桩考将调整评判标准,实行计分制,将“发动机熄火”和“中途停车两次”由原来的“不合格”调整为“扣10分”(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及格)。市车管所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之前桩考考试中,不少考生都因中途停车两次被判“不合格”,虽然调整后桩考难度降低,但更加注重实用性。同时,桩考不及格的将不得参加其他场内项目的考试。

  按照新规,对C类车型学员,将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而申请A、B类全部学员需在实际道路考试中进行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

  增驾更加严格

  此外,新规加大了对办理增驾(增加准驾车型)A1、A2、B1业务的限制。不得增驾A1、A2、B1的几类情况,除现有规定外,另增加了三项:发现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以前评判标准比较抽象,考试员对评判尺度掌握不准等问题,新规在综合评判标准的基础上,对考试项目逐一明确了考试要点,细化了评判标准。突出对安全意识的考核,由“技能型”向“安全型”转变。

  周俊朗 何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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