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停车费进自己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5:01 新民晚报

  

9万元停车费进自己腰包

  本报讯(通讯员陆勤俭记者宋宁华)一名物业主管利用负责小区保安工作之便,挪用和侵吞业主缴纳的停车费近9万元。昨天,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将于军批准逮捕。

  38岁的于军经上海一家物业有限公司聘用,于去年初担任物业主管,负责新梅广场住宅小区保安工作。他向公司财务领取“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后,向小区业主收取每个车位每月300元停车费,有的业主3个月一起交,有的业主一年一起交,于军给业主们都开具了发票。收到现金后,于军没有上交公司,而是和朋友一起吃喝玩乐大肆挥霍。

  于军还到地摊上购买假发票,偷偷盖上物业公司的印章,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今年1月10日,公司年终清点财务票据,发现于军去年1月25日领用的发票一直未和财务部门结算,就找他谈话,于军答应第二天带发票和现金到公司结算。没想到,他借机逃脱,再也没有露面。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

  经查实,于军在2006年2月至9月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挪用了应当上缴公司的业主停车费计6.8万元。2006年7月到12月,于军采用开具擅自购买的发票及收据,侵吞小区业主缴纳的停车费共计人民币2.07万元。

  3月2日上午10时许,警方发现于军正在本市松花江路一网吧上网,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于军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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