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石化公司供应科长 骗取他人钱财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6: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4月4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厉国智)曾于1991年4月因犯惯窃罪被法院判处六年徒刑的他,并没有珍惜重获的自由,如今他换了“行当”,做起了诈骗的勾当,自称石化公司供应科长骗取他人货款,最后,又把自己送进了久违的监狱。今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新儿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06年10月20日左右,宁波北仑人周新儿谎称自己是宁波大榭万绿能石化公司的供应科长,并编造“胡金龙“是该公司老板的小舅子,能提供便宜的柴油,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明光柴机油店业主张德明约定提供柴油17吨,每吨价格5050元,并要求张德明先付款后供货。10月25日,张德明将货款88330元存入周新儿的中国农业银行帐户内。周新儿取款后大部分用于赌博。同月31日,张德明要求交货,周新儿感到无奈,便从他人处以每吨5450元的价格购得5.5吨柴油交付给张德明。

  因上述5.5吨柴油品质优良,蒙在鼓里的张德明提出还需包括尚未交付的11.5吨在内的共20吨的柴油。周新儿欣然同意并要求付清货款。同年11月2日,张德明即吩咐合作人李明岳将余款41440元存入周新儿开设的“胡金龙”名下的帐号内,双方还约定了交货的时间、地点等。周新儿取款后携款逃匿,赃款又用于赌博。2007年1月20日晚,周新儿在宁波江东区一宾馆内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新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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