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农民贩卖未检猪肉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0:44 新京报

  检方认为二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杨红)因为销售未检疫猪肉,两名农民被公诉至法院,检方认为二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两被告人分别是35岁的周瑞明和34岁的刘宝亮。检方指控,2006年12月25日5时许,周瑞明、刘宝亮在海淀区田村美廉美超市门口贩卖猪肉时被控制,当场起获猪酮体90片,共计7900斤。经鉴定,这些猪酮体均未检疫,且部分猪酮体为病猪肉,均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污染物。

  检察机关认为,周瑞明、刘宝亮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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