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被控诽谤案获判无罪 法庭上反向采访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0:46 北京晨报
郭德纲被控诽谤案获判无罪法庭上反向采访记者
握着“钢丝”的手,郭德纲感到了“民心所向”。王颖/摄

  昨天,大兴区法院宣判郭德纲无罪。郭德纲因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称自己的师父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等问题,被杨志刚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昨天杨志刚一方没有人到场,师徒俩的“对口词”演变为郭德纲的“单口相声”。再加上铁杆“钢丝”来法庭助阵,一场刑事宣判完全没了严肃紧张,成了郭德纲的“个人表演秀”。

  郭德纲反采访问倒记者

  宣判时间定在上午9时,但8点半不到,身穿笔挺西装的郭德纲和一班徒弟、律师就一起走进法庭。郭德纲的出现立刻引起各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长枪短炮”都齐刷刷地对准郭德纲(见小图)。

  郭德纲刚在被告人席上落座,一位记者就手持话筒凑上前,拉开架势要采访。但只问了一个问题,郭德纲就连珠炮般给记者抛出了一大串问题,来了一个反采访:“你是哪个媒体的啊?干了几年啦?开车过来的还是坐车来的?早点吃了吗?最近忙吗?”这一大段即兴的“反采访”,问得那位记者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嘴之力。最后郭德纲自己总结道:“这是谁采访谁呀?”当记者无奈地摇着头离开时,郭德纲还找补了一句:“替我问领导好啊!”

  在法庭上的这段即兴表演,令坐在旁听席上的人们忍俊不禁。

  9时许,法官宣读判决书,大兴区法院认为,郭德纲确实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

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
同居
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故不构成诽谤罪,原告方的民事诉求也被法院驳回。

  以后还要就此事出书

  宣判刚一结束,闪光灯就劈里啪啦地闪了起来。面对记者连串儿问题,郭德纲眼珠一转,抖起了“纲式

幽默”。

  记:您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感觉怎么样啊?

  郭:要不您上来坐会儿,感受感受!然后我问你感受。

  记:您可是相声界做刑事被告人的第一位,有什么想法吗?

  郭:这也是资本,以后问别人‘你做过被告人吗?’估计就我一位。人生原本如此,挺好。

  记:应该是9点开庭,您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郭:通知我们的是8点半,我们一向守时,这也是对法院的尊重。你们不要光拍我,也拍拍那边,别歧视他们!(此时原告席空无一人)。

  记:宣判前,您对法院的判决有怎样的预测?

  郭: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不赌博,不像有些人似的,老猜。我相信法院的公正。

  记:听说有“钢丝”专程过来旁听宣判,你对他有话说吗?

  郭:这是民心所向。(来到法庭的“钢丝”,是一位双腿残疾的中年人。他握着郭德纲的手,称“郭德纲挽救了沉寂多年的相声,这样的人要捧”。)

  记:杨志刚与您师徒多年,现在却对簿公堂,您对此有何看法?

  郭:时至今日,我都念他的好。这事儿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官司已经赢了,我不是矫情的人,拉倒吧。

  记:您如何看待判决中认定您虚构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内容?

  郭:哈哈,不是都从网上弄下去了吗,以后准备出书。

  记:出书时是否会删去虚构的内容?

  郭:这不都没事了吗,哈哈,你这么支持我,我当然要写上。

  记:最近的藏秘排毒事件,现在有进展吗?

  郭:今天就说今天的事儿,其他的事儿以后说。谢谢大伙儿了,让大伙儿跟着担心受怕,起那么老早!

  案件追访

  原告律师:明星效应影响司法公正

  与郭德纲的“洋洋得意”相反,原告一方对大兴区法院的判决却有众多不满。杨志刚代理律师庞标明确向记者表示:“我们不到庭看他的表演是正确的。”

  “法院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对郭德纲的偏向。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不公开审理,而且选择了在少年法庭开庭。可郭德纲是30多岁的人了,这种开庭方式合适吗?”

  庞律师还认为,判决中有诸多不合理,明显慑于郭德纲的“明星”身份,讳莫如深。“判决中认定了他的文章中有虚构部分,却没有写明这是错误的。以后郭德纲继续出书将这些虚构的部分传播出去,法院的纵容是脱不了干系的。而且,即使法院驳回了刑事罪名,也应该考虑民事赔偿,可是法院一并驳回了。所以,我们只有上诉才有希望获得公正判决。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市中院能够摆脱名人压力,还我们公道。”(晨报记者 李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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