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赔文清10万 重庆商报不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0:54 新京报

  重庆商报否认报道“严重失实”,该案二审开庭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常鸣)《重庆商报》因刊登有关央视主持人文清的报道,被文清诉至法院。重庆商报社一审败诉,判赔10万。昨日,此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

  重庆商报社认为,《重庆商报》的涉案报道是在一个网上帖子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对这起事件的关注报道,不是造成文清名誉权被侵害的“根源”,且其行为还远达不到“严重损害其名誉权”的程度,涉案报道也不是“严重失实”。

  文清的代理律师认为,《重庆商报》刊登的报道和原帖有多处不同;重庆商报社基于“眼球效应”和获利驱动,对不实报道未履行核实义务且故意或者放任其他媒体转载,情节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文清的名誉权。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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