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今年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1:1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今年底前,南京原十个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江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实施区域的保障标准从目前的140元—180元提高为150元—200元。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的救助贫困市民的标准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有大幅度提高,对于特殊困难群体,也将逐步细化分类救助。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南京市城镇低保对象为3.8万户7.57万人,占城镇户籍人口总数2%;全年新增低保对象9566人,退保845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6亿元。除救助低保对象外,市民政部门还将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年内新增供养床位900张以上,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0%,切实减少空余床位。此外,还将广泛做好慈善事业,全市慈善基金规模今年目标为12亿元。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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