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奥运推荐” 拜尔建材“吹牛”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1:1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近日,雨花台工商分局查处了一家擅自使用奥运标志宣传自己产品的拜尔牌石膏板。该厂家竟然在销售过程中,将自己吹嘘为“北京2008年奥运工程推荐产品”。

  南京市雨花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前的一次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的,由山东平邑拜尔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拜尔牌石膏板,其外包装和广告宣传中都使用了“北京2008年奥运工程推荐产品”的字样,这种宣传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

  工商部门当即对这批石膏板及其广告宣传材料进行拍照取证,通过向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查询表明,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均未许可拜尔公司将任何奥林匹克标志(包括“奥运”和“北京2008”字样)进行商业性使用。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应当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拜尔公司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包括北京奥组委)及北京奥运会并不存在《条例》规定的赞助、支持关系和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关系。

  显然,拜尔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并涉嫌虚假宣传。

  目前,雨花台工商分局对这批拜尔牌石膏板依法予以暂扣,下一步将对拜尔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晓伟 王鼎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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