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不该我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1:36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田苗) 因为煤气卡上的姓名与自己和原房主都不同,市民刘圣飞拒交费用被停止供气。供气公司要求其交费后恢复供气,而刘认为,这笔费用不应由他承担。

  刘圣飞说,他住在道里区高谊街59号1栋1单元101室,原房主是他的大爷张盛春。1990年,他搬到这里,把产权证的名字更名。2001年8月,他收到一张写着“刘胜春”姓名的煤气欠费单,他以为是供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弄错了,也没去交费。几个月后,他又收到同样名字的煤气欠费单,他告诉当时的收费员说,名字不对,欠费的不是他家。此后,收费员多次要求他交纳每个月10元钱的煤气基础费,刘都以名字不对拒交。2005年7月,收费员来收费时对刘说,他家已欠下400多元的煤气费。而刘认为,收费员要求交费的姓名不是自己也不是原房主,不能交费。收费员则认为,虽然姓名不对,但地址是正确的,刘圣飞就该交费。2005年8月,刘家因欠费被供气公司拆除了煤气表后停止供气。

  4日上午,记者与刘圣飞一起来到道里区供气管理一处。张处长向记者出示了刘家以往的收费账目,只见2005年1月开始,交费底账上的姓名为刘胜春,1-7月,刘家按此名曾交了煤气使用费,刘家的欠费是从8月份开始的。张处长说,当年煤气公司重新录入用户名,由于有10万户居民,且为手写账本,很可能是把姓名写错了,但地址没问题,所以刘家应该把使用煤气的费用交上来。现在,供气公司更换了新系统,电脑录入后如果更名需要在不欠费的情况下提供产权证和身份证。现在刘不提供这些材料,公司改不了名。公司决定不收刘家欠费的滞纳金,只要刘家把欠的煤气基础费480元补交上来,办理更名后,工作人员就将恢复其家煤气。

  而刘圣飞认为,由于供气公司把名字弄错了,他才不交费,所以这笔欠费他不能承担。目前,刘已向消协投诉此事。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