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销竟称水果能治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1:41 大连晚报

  为促销竟称水果能治病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李永生

  本报讯 近日,中山工商分局消保科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大型超市上架的水果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水果,其外包装上竟借用药效宣传,把水果说成了能治病的灵丹妙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中山区一家大型超市销售的一些水果,包装非常精美,但一些水果的包装盒上竟借用了药效宣传,如,人参果的包装盒上标注着“含有多种微量元素,能提高人体免疫力和具有保健作用,含有硒、钼、锌等元素,具有消食、和胃、清肺等功效”;销售的贡梨的包装盒上标注着“清香爽口、润肺止咳、降低血压等功效”。这样的宣传用语,不但误导了消费者,也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的“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等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及时向该超市指出了这一问题,要求其立即将这些水果下架,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过进一步立案调查,发现该超市涉嫌药效宣传的水果销售额共计5100元。按照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经营行为,罚款5000元。

  据中山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丁凯介绍,一些生产厂家为了推销自己的水果,也为了提高销售价格,在水果的包装盒上故意引用了一些药效用语,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国家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希望一些生产商要依法经营,规范宣传用语,不要故意夸大产品的功效宣传,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产品负责。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