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赔偿,劳动手册别想拿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2:37 新闻晨报
□晨报热线记者谢磊 郁潇亮 实习生张庆娜

  张小姐曾供职的珠宝公司店铺在2月11日凌晨被盗,尽管警方6小时内便成功破案,但公司仍损失约2万元的物品。由于张小姐是金库钥匙的保管人,公司让她和组长共同赔偿这部分损失。“商品是在柜台失窃的,与我保管的金库钥匙并无关系,我应当承担损失吗?”张小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作出理赔,不愿承担损失,结果被公司辞退,还被扣留了劳动手册,令她无法再次求职。

  未存进金库,珠宝一夜被盗

  张小姐曾是上海欣浩珠宝有限公司的员工。据她介绍,该公司在太平洋百货徐家汇店内设有店铺,销售名牌首饰、手表等,她主要负责店铺的销售报表和进出口货品登记等。由于公司所经营的是贵重物品,公司在房间内设置了专门存放贵重物品的金库。“打开金库需要密码和钥匙同时使用,金库的钥匙虽然由我保管,但所有店员都能拿到。”张小姐称,金库所在的房间共有2把钥匙,其中一把由组长保管,另一把钥匙所有店员都能拿到。

  按照规定,每天营业结束后,珠宝、手表等商品都会被存放在金库中,随后再锁上房门。但今年2月10日晚上10时店铺打烊时,由于店员疏忽,商品还没存进金库,2把钥匙却都被锁在了房间内。“组长说商品不必收起,放在柜台里上锁即可。”将柜台上锁后,店员先后下班回家。不料第二天上班时,营业员发现柜台被撬,存放在里面的珠宝、手表等大量名贵商品被盗,于是立刻报警。

  不支付赔偿,便遭辞退

  警方接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当天下午3时许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了首饰、手表、手机等价值近200万元的被盗物品,嫌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清点,欣浩珠宝被盗的珠宝、手表大部分被追回,但仍损失了价值约2万元的物品。从2月11日至3月初,张小姐被公司停职停薪。不久,公司律师联系到她,称由于这2万元损失已无法追回,公司要求她和组长各赔偿1万元。对此,张小姐表示无法认同:“金库的钥匙虽说是由我保管,但店员都可以随便拿。”她坚持自己没有责任赔偿这部分损失。几天后,张小姐再次向公司交涉,可公司却发给她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她于3月16日去公司支付赔偿款,否则将扣留张小姐的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被扣在公司手里,我现在都没法找工作了。”极为不满的张小姐多次向公司提出抗议,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公司方面未给出解释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上海欣浩珠宝有限公司,希望就张小姐的说法进行核实。一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公司相关事务要找律师了解。当记者联系该公司律师时,却因故无法联系上。

  记者随后来到欣浩珠宝在太平洋百货徐家汇店的店铺。当得知记者希望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时,柜长表示负责人已经下班,无法提供消息。在记者一再坚持下,店员联系了公司负责人,但同样被告知只能向公司的律师了解。无奈之下,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希望店员能通知律师与自己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始终未接到电话。

  [律师说法]

  扣押劳动手册不合法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展律师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必须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员工过错造成企业损失的规定而定。但根据法律规定,赔偿不应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如果要求赔偿,则因根据员工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另一方面,劳动手册是劳动者就业的合法保障,解聘员工后,企业无权扣留,欣浩珠宝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明智。公司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进行赔偿,而不是扣押劳动手册。由于目前情况造成张小姐不能就业,她可以对原公司进行起诉,要求其对这期间作每月工资1.2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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