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2:5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社:

  贵报3月27日刊登的有关拉犁山山林红线内违建情况的报道,引起铜山县高度重视并迅速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经核查,拉犁山位于铜山县汉王镇南望村与泉山区交界处,整个山体面积3000亩,多在铜山县境内。2005年,徐州市有关部门根据当年6月批准施行的《徐州市市区山林资源保护条例》,将拉犁山3000亩山体面积纳入山林用地保护范围。经铜山县林业局核实,位于该地块山林红线保护区内的原有建筑只是占用了铜山县1997年确定的建设预留地20.29亩,该地块后被划入红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报道误将整个山体面积3000亩表述成“毁林3000亩建别墅”,与事实出入较大。二、报道称,建房者“75%以上的都是徐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经多方核查,112户建房者中,有本地户50户,其他人员62户,在已查实的建房者中没发现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铜山县委县政府态度鲜明,不管是何人违建,都将继续清查到底。

  中共铜山县委宣传部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