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职工告赢社保局 病中写下病退申请现要求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张双

  “我终于打赢官司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昨日,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方爹爹与老伴老泪纵横。

  方爹爹今年已61岁,是武重公司房产部职工。上世纪80年代,方爹爹患上精神分裂症,但一直坚持上班。2000年9月,方爹爹病情复发,遂入院治疗。

  当年10月的一天,方爹爹单位领导上门探望,并劝其病退。10月31日,方爹爹病休期间,向其单位提交了一份书面申请,申请办理病退。当年12月10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其病退。

  后方爹爹病情好转,仍留在房产部上班。2004年2月,房产部改制,工作无着,方爹爹只好领取了退休证。此时,离他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尚有2年。而且,他每月的病退工资仅400余元,若是正式退休,则应在千元以上。

  病退与正退间,工资相差竟如此之大,方爹爹于是四处申诉,始终没有结果。今年1月,在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冯佳启律师的援助下,方爹爹将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武重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他的病退手续。

  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方爹爹1987年即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属限制行为民事能力人。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无证据证明该申请是在征得了其监护人同意所写的情况下,即作出批准方爹爹退休的具体行为,属主要证据不足,且审查程序不合法,遂作出判决,撤销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0年12月10日作出批准方爹爹退休的具体行政行为。

  昨日,方爹爹表示,下一步,他将与单位协商补发工资和奖金。如不顺利,将继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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