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期间肇事司机死亡调解一年无果 惊动省市人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7: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姬栋 实习生周晓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被看守所刑事拘留。拘留20天后,其家属突然被告知,司机已不治身亡。死者身上的青紫如何产生?看守所为何不能提供监控录像?多处疑点让家属与看守所之间发生激烈争执,调解近一年仍没有结果。

  据了解,2006年4月27日,司机孙泽强驾驶翻斗车在武金堤上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经抢救无效身亡,孙泽强被认定对事故负主责,于5月9日被武昌交通大队刑拘,后送到武昌区看守所。5月28日晚7时,孙的胞弟孙泽胜突然接到看守所电话称,孙泽强因肠梗阻被送医院,当天下午3时不治身亡。

  在次日查看遗体过程中,家属们发现孙的腹部和双耳根部呈青紫状。死者是否在看守所内遭遇暴力?家属带着这个疑问,要求查看看守所监控录像,但被看守所拒绝,理由是看守所监控系统已损坏,没有留下录像资料。此后不久,司法机关尸检后称,死者身上的青紫为尸斑,并非外力击打所致。

  由于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家属与看守所产生针锋相对的争执,孙泽强的遗体至今仍保存在武昌殡仪馆,没有火化。直到昨日,此事已延续近一年。死者家属的上访引起了省市两级人大、政协和省市政法机关的介入,并先后多次派人进行了调查。

  前日下午,记者以死者亲戚的身份随孙泽强的家属来到武昌区看守所。看守所教导员王文亚表示,孙泽强作为犯罪嫌疑人,是在看守所羁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正常死亡的,看守所没有任何责任。考虑到孙的家庭环境十分困难,看守所同意给其家属3至5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但死者家属不同意看守所的结论和支付金额,因此调解无效。王文亚还表示,家属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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