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切断手指谁买单?口头免责协议难免包工头之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7: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欣欣)一次装修施工,却让梅师傅永远失去了他的右手拇指,谁对此事负责?昨日,在汉打工的木工梅师傅来到楚天都市报,诉说自己的遭遇。

  梅师傅是湖北黄梅人,一直与一些同乡来武汉打工。上个月,梅师傅跟着同乡的包工头到一户人家搞装修。28日下午3时,在使用电锯时,他一不小心操作失误,右手拇指当场被锋利的电锯切断,后经送医院治疗,梅师傅的伤势得到了控制,但据医生的意见,如进一步治疗,还需要进行一次手术,所需费用要两到三万元。

  梅师傅说,在装修前,他曾和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如果是工伤的话,梅师傅要自己负责。但面对这样巨额的费用,梅师傅傻了眼。

  口头协议算不算数?这笔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来买单?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本寒。

  陈教授认为,虽然梅师傅和包工头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二人之间仍然有雇佣合同的关系。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合同中不得约定身体伤害免责的条款,二人之间所谓的工伤自己负责的协议是无效的。即便事故由梅师傅操作不当造成,但因被雇佣者是弱势的一方,包工头仍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医疗费用的具体分担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双方不能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梅师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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