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货车下桥撞人致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8: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志慧)货车因出故障被牵引至修理场,在下桥过程中却失控将人撞伤。近日,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货车驾驶员蒋某赔偿伤者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近6万元,该车登记车主江苏淮阴县某运输站承担连带责任。

  2005年6月23日上午,蒋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故障,被牵引下桥至修理场,没想到由于车轴损坏,大货车突然失控,冲进修理场,将坐在自行车上玩的付某撞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驾驶车辆将原告撞伤,公安机关确认他负事故全部责任,故付某索赔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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