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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股民向科龙索赔2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小股民向科龙索赔案“解冻”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黄丽)领了中国证监会60万元“罚单”的科龙公司又被4名小股民告上了法庭,要求科龙和顾雏军赔偿股票损失。该案曾一度中止审理,昨日,科龙虚假陈述索赔案已恢复审理。同时,又有15名小股民向法院起诉,要求科龙赔偿。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对科龙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定,科龙从2000年至2001年,就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认定科龙从2002年至2004年,编造虚假财务报告,虚增利润等。

  这一处罚决定迅速引起中小股民的反应。2006年7月6日,4名小股民率先采取行动,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科龙和顾雏军为其虚假陈述承担责任,赔偿小股民的股票损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龙虚假陈述索赔立案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科龙案暂缓审理的通知,即从2006年8月17日至2007年2月18日,科龙虚假陈述索赔案暂时中止。其后,科龙虚假陈述索赔案暂停受理,已受理的案件也中止审理。

  按照《通知》的要求,从2007年2月19日开始,科龙投资者又可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4月4日,深圳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又接受了15名投资者的委托,再度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为200多万,科龙及顾雏军等高管再次被列为被告。

  郑名伟律师表示:此次来广州,一方面是替新委托的15名投资者提起索赔;另一方面,是要求对去年已立案后被中止审理的四个案件恢复审理。

  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接受15名小股民的起诉材料,七天内予以答复。对于去年已立的案件,法院表示将恢复审理,择日开庭。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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