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记录做凭证不够真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9:38 东亚经贸新闻

  上期话题: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在网上订立合同时,交易各方可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且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135××××0548:网聊纪录的真实性需要核实,这在司法鉴定上我想还是有难度的!毕竟网络聊天比较虚幻,真实的(例如指纹一类的)证据都无法留下,万一发生纠纷,怎样界定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呢?

  131××××9647:目前来讲,网聊记录是不可作交易纠纷凭证的,在法律上不支持。法律只是支持传真图文。如果有合同什么的,还不如来个书面合同,虽然原始,但有保障。

  今日话题:重庆市去年年底出台的一份文件,在全国首开先例。文件强调,“要腾出大量头条的版面和时段用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报道”。党报的头版头条不再出现领导的活动,而有了更多有关老百姓生活的内容,这是党报改革走出的可喜一步。您对此如何看待?这意味着什么?又会带来什么呢?(记者 刘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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