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续保押金要不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9: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雯实习生张娜)“3年的保险金我都交了,为什么不退还我3000元续保押金?”昨日,一位苏女士反映,她在2003年贷款买了一辆车,虽然已经还清了贷款,也按时交了3年的保险金,但因为后面两年不是经过为她提供服务的汽车服务公司交纳的保险金,所以现在该公司不肯退还其之前交的3000元续保押金。

  据苏女士讲,2003年,她在南二环某汽车销售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三菱帕杰罗汽车,贷款年限为3年。当时,西安伟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主动找到她,表示该公司可以帮她办理挂牌、保险、提醒交纳养路费等服务。想着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苏女士就在伟恒汽车服务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交了4300多元监管费和3000元续保押金。“当时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每年的保险金必须通过伟恒汽车服务公司交,所以除了第一年外,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险金我们都是直接到保险公司交的。”苏女士说,去年4月,她将贷款全部还完。前些天,她前往伟恒汽车服务公司要求退还续保押金,没想到,却被工作人员以后两年未通过该公司交保险费为由拒绝。

  昨日上午,记者和苏女士一起来到西安伟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听明来意后,一位徐经理表示,公司和银行方面有条约,规定客户贷款期内必须通过该公司交纳保险金。虽然苏女士按时交了保险金,但我们公司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押金肯定不能退。

  对于徐经理的说法,苏女士表示不满,质疑这是霸王条款。她说,在她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中,只有“贷款期内购买车主必须在乙方(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辆投保手续”的条款,并没有要求非得通过某家汽车服务公司交,“而且交押金时,也没人告诉我们后两年也必须通过伟恒交。”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博硕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任律师表示,苏女士是否必须通过西安伟恒汽车服务公司交纳保险金,应该依据当时公司和苏女士双方是否有过相关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则该公司应当退还其3000元续保押金。同时,任律师还表示,针对这一问题,保监会新近出台了明确条款,在按揭贷款购车时,销售公司代为办理汽车的按揭贷款与保险手续应当是基于消费者的委托,消费者没有必要向其交纳所谓的“续保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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