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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分娩去世丈夫拒领女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0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宇航 通讯员 王悦报道 邹先生的妻子黄女士在丰台某医院生孩子后去世,他就将刚降生的女儿留在医院。4月3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医院要求邹先生将孩子接走一案。

  医院在起诉书中称,1月8日,邹先生的妻子黄女士到医院住院分娩,当日经剖腹产生下一女婴后,年仅24岁的黄女士于1月10日死亡。邹先生在其妻子去世后,将刚出生的婴儿丢弃在医院,医院方面多次找他协商解决无果。无奈之下,医院诉至法院要求邹先生将其女儿从医院接走。在法庭上,医院要求增加诉讼请求:要求邹先生支付医院抚养其女3个月的抚养费6027元。

  邹先生在庭上说:“我正在申请法医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现在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等医疗事故纠纷结束、孩子体检正常再接她出院。”

  医院出示了黄女士的尸体解剖报告书,证明她的死亡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时,医院出具的单据证明,邹先生女儿在医院每天的费用是65.3元,至4月10日共计6027元。

  邹先生对这两份证据不予认可。他说,离开医院后,再没有见过女儿,因为医院对他说,等黄女士尸体火化之后再让他见孩子。

  医院方面则表示,已经多次与被告协商接孩子,但他一直以要求医院高额赔偿为由,拒绝接走孩子。

  休庭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庭外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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