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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申请政府无偿创业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32 大连晚报

  沙区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再就业资源管理体系

  低保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申请政府无偿创业资金

  本报讯近日,沙河口区政府出台《关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再就业资源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优先安置。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帮助解决其在就业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根据该《实施意见》,社区服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与其他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矫正期三个月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劳动部门要为其提供至少三次就业岗位,并送岗上门;对自主创业的可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并提供送项目、送小贷和代办代理服务;按比例为试点街道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安置家庭困难、矫正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同时,对有创业愿望并有具体可行的创业项目、享受低保待遇的社区服刑人员,政府可为其提供1万元~3万元无偿创业资金予以扶持,对创业成功并吸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的,还将视规模增加无偿创业资金的扶持力度。目前,已有3名社区服刑人员分别提出公益岗位和无偿创业资金扶持申请。

  据悉,该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在全国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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