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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涉嫌诈骗 检方建议保留学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34 新京报

  检察院依据宽严相济政策,对其不予批捕

  本报讯(记者钟亿军通讯员王丽娟杨永浩)昨日,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大学生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向该生所在学校建议保留其学籍。校方最终同意检方的建议,让该生继续完成学业。

  这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大学生,名叫小亮(化名),今年19岁,于2006年考入北京市一所高校。检察机关经调查称,今年3月9日下午5时多,小亮到学校食堂旁的一处建行ATM机取钱。排在他前面的李先生匆忙取出5000元钱后,不慎把信用卡留在ATM机内。小亮随后取款时发现,李先生的卡还在机器中,且可继续操作,于是分两次从李先生的卡中,将5400元钱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我当时只是想试试,没想到竟成功了。”据小亮供述,他随后用这笔钱买了衣服、运动鞋和上网卡等物品,没想到6天后就被警方破获了。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称,他们在调查时发现,小亮平时在学校表现不错,只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其行为虽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性较小,又是初犯,因此不予批准逮捕,同时向其所在学校发出建议,希望校方保留小亮的学籍。昨日,学校方面最终接受了检察官的建议。

  该检察官说,不予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更不意味着无罪释放,只是通过综合考虑案情决定无须采取“逮捕”这一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而改用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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