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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未开灯 老人摸黑入场摔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35 新京报

  将剧场管理者及演出承办方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1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萧萧)年近70的张女士在去天桥剧场看演出时,不慎摔伤造成多处骨折。张女士认为,受伤是剧场没有开启照明设施所致,于是将剧场管理者及演出承办方告上法庭。昨日,宣武法院受理此案。

  摸黑找座位一脚踩空

  据张女士介绍,去年4月1日,她到北京天桥剧场观看“中国扬帆美洲杯”演唱会。

  演唱会定于19:30开始,剧场于19时放观众入场。她的座位位于3楼1排22号,当她入场时,剧场未开启任何照明设施,漆黑一片。她找到剧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帮忙领位,但该工作人员以“太忙”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张女士说,自己只好手扶围挡,在黑暗中摸找座位。由于剧场内光线太暗,楼梯台阶又较窄,她一脚踩空从楼梯的第三层台阶滚落到第一层台阶。周围观众见状大喊:“摔人了,开灯!”但过了很长时间,剧场才开启了场灯。

  张女士称,她摔倒后先后到北京友谊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右肋骨第10、11骨折;右足第5趾骨骨折;3、L2压缩性骨折。

  事后她了解到,入场时剧场没有开启照明设施,是因为演出方当时仍在彩排。

  剧场称会尊重法院判决

  张女士认为,剧场和节目主办方应预见到未开启照明设施放观众入场会造成危险。

  正是由于这两家单位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自己摔伤,故要求两家公司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等1万余元,同时请求法院指定专门机构对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据此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成为被告的是北京中演都市剧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艺影嘉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记者没有联系到两家公司。天桥剧场总机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已经调离,其办公室人员表示,一切都要待核实后才能对外说明,会尊重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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