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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安全登记严禁特种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52 大连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秩序,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从今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登记,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属地注册上岗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汽车吊、履带吊及其他特种作业)的司机、起重指挥工、吊装工、安装拆卸工;厂内机动车辆(翻斗车)司机;搅拌机操作人员;电气焊操作人员(电渣焊、亚孤焊);电工作业人员(安装维修、变电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施工爆破作业人员等。

  《制度》规定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未经企业安全登记或属地安全注册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岗位作业。

  据了解,目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有特种作业人员3万多名。已办证注册的有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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