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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今后打官司省钱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1:2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没想到就隔4天,诉讼费就少交了1200多元,现在打官司可省多了!”某布行的蔡老板昨日对记者说。据悉,从4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施行,石狮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大幅度降低。

  3月30日下午,蔡老板急冲冲赶到市法院立案庭,为追讨被他人拖欠的布款40多万元申请立案,因当时来法院办事的群众较多,蔡老板等不及,简单咨询了案件受理条件及该案需预交的诉讼费用8645元等事项后,就赶回去打理生意。待蔡老板携带着材料及8600多元诉讼费再次来到石狮法院已是4月3日,望着收到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写的“预交诉讼费7430元”,蔡老板还以为是工作人员弄错了,等听了工作人员解释诉讼费交纳的新旧标准,并看了立案大厅公开的《办法》后,蔡老板才得知以后打官司省钱了。

  据立案庭法官介绍,4月1日施行的新办法,在六个方面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庄昶光记者谭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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