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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残疾人撑起“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1:2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残疾人张某与邻居的宅基地纠纷问题在市检察院干警的帮助下,圆满得到解决。据悉,张某是市检察院为确保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六项机制后首位受益的残疾人。

  为了贯彻落实由省检察院等9个部门联合签发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实施方案,市检察院迅速出台贯彻意见,建立了协调机制、宣传机制、关怀机制、办案机制、法律救助机制和公益诉讼机制。针对残疾人犯罪案件,他们将在检察各环节体现司法关怀: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残疾犯罪嫌疑人尽量避免适用逮捕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残疾犯罪嫌疑人,可视其身体状况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确需关押的,在监所检察环节,针对残疾人的身体特点建议看守所等拘押场所给予其特殊关照。同时他们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小组,设立法律救助工作信箱,及时回复残疾人反映的法律问题,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建立法律救助工作联系,上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残疾人的控告、申诉,为残疾人解决法律难题。(吴美满记者谭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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