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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没钱赔经调解化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1: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一名男子酒后骑摩托车撞死了人,然而他家里极其贫困,受害人索赔12万元,这笔钱由谁来赔呢?日前,高淳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

  2006年7月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孙某刑满释放待业在家,跟随70多岁的继父生活在一间破旧低矮的泥土房中。2007年1月酒后无牌骑摩托车将受害人倪某撞死,自己则颅脑严重损伤卧床在家。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孙某连丧葬费都赔不出。而死者倪某原是孤身一人,领养一女小秋,父女俩相依为命。面对父亲的突然亡故和比自家还困难的肇事者,尚未学会独立生活的小秋陷入了困境。为避免矛盾激化,孙某所在村委会为其垫付了2000元给倪某家,后孙某家人筹款将该笔钱还上,但再也挪不出其他钱来赔偿倪某家。于是小秋向高淳法院提起了近12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

  4月3日上午,在孙某所在村委,由法院法官、镇司法调解中心调解员、双方村委会书记及双方当事人家属的共同参与下进行了调解工作。最终由孙某的哥哥支付给小秋1500元。与此同时,小秋将赔偿数额降低到5.5万元,同意让孙某病好后偿还,整个调解过程整整持续了近四个小时。(梅珍 高彦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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