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永宝倒卖土地每月进帐约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3:24 扬子晚报

  闹剧:一女威胁跳楼可就是不跳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2004年曾经对这里组织过一次“司法强拆”。“之后,阮永宝又盖起来了”。为此,城管执法部门多次进入这里,阻止阮永宝搭盖违建,并试图进行强拆,均被阮率领的一帮不明身份的人打伤。无奈之下,今年年初向法院再次申请“司法强拆”。

  在昨天的拆违现场,阮永宝的家人对执法百般阻挠。一女爬上二楼,半身坐在窗户外面,哭闹着大声责骂执法人员,并威胁“跳楼死给你们看”。该女子先在南边阳台威胁,然后又跑到北边阳台威胁,来回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她始终没有跳下来,只是向楼下执法人员砸了数个碗和玻璃瓶子。

  还有一名女子也加入其中,她怀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向执法人员身上冲撞,然后躺倒在地上哭闹。执法人员无论怎么拉她起来,她都不肯。最后见房子化为废墟,她才不甘心地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来嘻笑着走了。

  黑幕:每平方米285元倒卖土地

  院子里的一些住户告诉记者,阮永宝租给他们的价格是,“10个平方米的小房子,每个月100块钱”。按照1万平方米计算,阮永宝每个月应该有10万元的收入。

  “阮永宝不是租房给我们,而是把土地一次性卖给了我们,然后帮我们在这里盖

别墅、平房”。在拆违现场,记者采访了3名在“招商引资”中的受害者,发现阮永宝果然不止“出租违建牟利”这么简单。“土地是以285块钱一平方米卖给我的,我占地100多平方米,不过阮永宝还帮我盖房子、
装修
,总共拿了我8万多块钱”,损失最少的一名妇女说。

  阮永宝曾告诉这些受害者,这块地是政府批给他的,可以随便在这里盖房子,只要交钱给他就行。然而,记者从现场一名茶农的口中了解到,“2003年以前,这一片都是茶园、绿树,后来被阮永宝强行挖掉了”。

  投资人被骗得很惨

  阮永宝从违建中牟利多少,现在谁都不知道确切数据。滞留在现场的3名受害者向记者证实,他们交给阮永宝的钱已打了水漂,“一分钱都拿不回来”。雨花台区法院的行政庭庭长说,有证据能够证明阮永宝非法收入的,目前已达40多万元。

  据悉,仅这3名受害者就交给阮永宝共计30多万元,其他受害者因已离宁,目前无法统计。许多人听信了阮永宝的谎言,以此为“根据地”,指望着能在南京好好做生意。记者在现场看到,3名受害者把一家老小都带到南京来了。

  “来这儿的人都希望在南京扎根、发展,谁想到现在竟然是这种结果”。房子拆了,他们只能露天围着一张饭桌吃饭。大人闷头吃饭,时不时跟记者说几句。一名五六岁的小女孩满脸愁苦地望着大人,一口饭也吃不下。

  违法者被网上通缉

  据悉,公安机关认定阮永宝“非法占有耕地”、“妨害公务”,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阮永宝闻风外逃,现已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记者就阮永宝的罪名问题,采访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许利律师。许利告诉记者,按照刑法的规定,“阮永宝至少涉嫌三个罪名”。除了众所周知的“妨害公务”外,他解释了另外两个罪名。

  司法机关认定阮永宝“非法占有耕地”,是根据刑法第342条“非法占有耕地罪”的规定。按照这一条款,“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阮永宝还有一个更加恶劣的行为,就是将占用的土地倒卖出去。许利律师解释说,按照刑法第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阮永宝除了刑事犯罪外,还将面临着大量受害者的起诉。一名受害者表示,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找到阮永宝,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血汗钱要回来。“哪怕上法院打官司,我也把钱要回来”。一个月以前,相关部门已送部分受害者回家乡。昨天,还有一些受害者滞留在现场,抱有一丝希望“房子不会全部拆完,阮永宝会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通讯员 杨诚刚 石兴龙本报记者 黄南本版摄影 宋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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