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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妻子突回家情人索要赔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3:2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37岁的高某是通州的个体瓦工,1997年经人介绍与湖南女青年刘某结婚。3年前夫妻俩因琐事发生矛盾,妻子离家出走。去年8月高某在邻村做工时结识了27岁的小艳(化名),小艳不久就住到了高某家,与高某一起生活。几天前高某的妻子刘某突然回来。高某为了孩子能有个完整的家决定与小艳分手,小艳同意分手,但要求高某一次性给她一万元的精神赔偿费。后来高某还价为5000元,因高某没余钱一直没兑现。(刘春 缪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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