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会议要求涉农收费必须要有政策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3:45 石家庄日报

  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提出 涉农收费必须要有政策依据

  本报讯(记者赵石星实习生孙晓静杨昆)今后,凡是有关部门向农村、农民收费,必须要有政策依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严肃查处。这是昨天上午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上提出来的。

  去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惠农政策规定,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各部门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教育、物价、电力、宣传、农资、市场等方面进行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864起,减轻农民负担2886万元。去年我市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共减免农业税及附加4.4亿元,惠及农民675万人,人均减负65.2元;安排粮食补贴资金22170万元,受益人口661万人,人均受益33.54元。

  会议指出,在取得这些工作成绩的同时,我市农民减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部门向村集体强行摊派集资,向村摊派社会抚养费,利用修公路、办节日等名义向村摊派资金等;有的部门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利用建房向农民收取押金,违规收取土地办证费,利用办准生证搭车收取保险费等;有部分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只发放到了乡镇,没有按有关规定发放到村;部分县(市)区没有减负专项经费;个别县(市)区还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从学生公用经费中提取办公费,有的农村中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试卷费等;另外还存在农村财务问题、监督卡发放不到位、收费公示不及时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为我市的农民减负工作敲响了警钟。

  会议指出,当前农民减负工作的重点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和项目的审核,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搭车收费行为;加强对农业生产费用和村集体组织收费的监管;强化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做好对农民各项补贴资金的监管;强化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监管。

  副市长马玉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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