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摩托返家途中离奇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4: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江研记者张璐)一男子与朋友喝酒,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离奇死亡。死者家属将与死者一起饮酒的4个人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酒后身亡,引发家属状告共饮人的案件,在我省尚属首例。前天,江宁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去年10月17日上午,家住江宁淳化街道的余成请朋友钱明帮忙粉刷房子。为表示感谢,余成请钱明到家中吃晚饭。当晚,钱明带着朋友吴鹏和徐华赴约,一起吃饭的还有钱明的弟弟钱容。余成准备了一箱啤酒款待钱明等人。席间,有人又提议喝白酒,余成随即喊妻子买来一瓶“稻花香”。余成不喝酒,钱容也不胜酒力,一瓶白酒被吴鹏、徐华和钱明3人喝完。

  吃完饭,几人聊天、打牌休息了一小时左右。当晚8时许,钱明、吴鹏和徐华分别驾摩托车离开余家。20多分钟后,驶至104国道淳化街道茶岗村路段的红绿灯处,吴鹏发现骑在后面的钱明没有跟上。往回寻找发现,钱明连人带车倒在不远处,地上满是血迹。吴鹏和徐华立即把钱明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钱明死亡,由于未作尸检,其死亡原因不明。

  事后,交警部门对这起离奇事故作出认定:钱明系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事故原因系操作不当摔倒,钱明负全责。

  钱明的家属认为,余成等4人与钱明同桌饮酒,应当预见到酒后驾车的危险性。今年1月22日,钱明的父亲、妻子和儿子向法院起诉,要求余成等4人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法庭上,余成等4人表示很冤枉。他们认为,40岁的钱明已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桌吃饭的朋友没有逼他喝白酒,更没有逼他酒后驾车离开,而且钱明离开时举止、神态都很正常,没有喝醉的迹象,因此他们不同意赔偿。

  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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