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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摘环造成肠穿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4:30 深圳商报

  游医摘环造成肠穿孔

  王某获刑4年并赔偿受害人万余元

  【本报讯】王某从未经过任何医务知识培训,也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在为患者做节育手术时造成患者外伤性子宫穿孔、小肠穿孔,并弥漫性腹膜炎。记者昨天了解到,王某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南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被害人邓某11800元。

  据介绍,从2000年开始,从未经过任何医务知识培训、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王某,在南山区白石洲开设了一家诊所,诊所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手续。去年8月9日17时,邓某到该诊所看病,王某告知邓某,其白带过多是由节育环引起的,必须进行摘除。邓某同意后,王某非法为邓某摘取宫内节育环,并向其收取90元诊费。邓某被摘取节育环后,引起腹痛,当晚到沙河医院就诊,后转至宝安区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经法医鉴定,邓某系外伤性子宫穿孔、小肠穿孔,并弥漫性腹膜炎,其损伤程度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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