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七年骗钱1077万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6: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 实习生魏霞报道:年近六旬的下岗女工何云,利用炒股时认识的一些熟人,以“高息”诱饵揽储,7年竟诈骗得手1077.5万元,案发后仅追回5475.49元。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云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何云现年58岁,初中文化程度。1993年,她从单位离职。2002年起,何云和他人合办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其间,她常到一家证券公司存钱,并常以该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在大厅维持秩序,因此认识了一些到此存钱的储户。

  1998年,因接到上级通知,

证券公司不能违规代客
理财
。此时,何云冒充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部分储户称:“虽然公司不能在柜台上办理存款业务,但我可以帮你们办理‘代客理财’等业务,利息20%。”这些储户信以为真,纷纷将大笔资金交到何云手中,并介绍周围的朋友也来“存款”。

  当储户将存款交给何云时,何云转身来到这家证券公司的“办公室”,去代他们办理“存款”手续。其实,何云只是来到证券公司内一个闲置的会议室,填写了伪造的存单并加盖上假印章。

  至2005年,何云一共诈骗了54名储户,金额高达1077.5万元。每每储户打电话需要提取利息时,何云便从本金中抽出一部分,随时兑付“高息”。这些钱绝大部分被何云用于炒股、赌博、投资生意等。

  当年2月,一名储户多次找何云催取存款本息,何云拆东墙补西墙无法应对,干脆关了手机。储户向警方报案,何云被迅速抓捕归案。

  昨日,一审法院还判决,公安机关追回的5475.49元赃款发还受害人,尚未追回的1077万余元继续追缴并发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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