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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法官判后要“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7:32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思)从昨天起,朝阳法院民商、行政案件审结后,当事人都可要求法官“答疑”,法官将根据申请在5日内给予答复。

  在案件宣判时,当事人或代理人除了会收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外,还将收到一份《判后答疑告知书》。当事人或代理人可在宣判后的3天内提出“答疑”申请。“答疑”的范围包括:判决主文的具体含义;对证据的认证情况;对事实的认定情况;说理部分的具体内容;适用法律的具体条文及其含义;有关裁判文书生效、上诉、抗诉、执行等方面的规定等。

  据悉,从去年3月起,朝阳法院在民二庭就开始试行判后答疑,一年来共向当事人发放答疑告知书2100余份,当事人当面或者通过电话提出答疑要求的共100余次。判后答疑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因不理解裁判文书而产生的抵触情绪,起到了息诉服判的作用,上诉率呈现缓慢下降趋势。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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