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销售市场怪事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10:0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2000多元的商品,却只给开1000元的发票,还振振有辞说是行规!”日前,市民周先生因买电动车难以索要发票一事,愤而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

  现象: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索要发票难

  周先生3月份在玉林城区万花路某车行买了一辆广州金本田电动车,花了2580元。在索要发票时,车行说没有发票了,让他日后再过来补,随后给他开了一张收据。4月3日,周先生到车行索要发票,车行却只给他开了一张金额为1000元的发票,还称这是行规,大家都这么做!周先生对此难以接受:“日后如果有什么纠纷怎么说得清?消协会受理投诉吗?”

  记者就周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商家少开发票金额或不开发票的现象十分普遍。刚买了电动车的刘女士说,她根本没有拿到发票,在和商家讨价还价时,商家就明确告诉她,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就可以按他们的最低价格购车,开发票的话,就得多交50至100元。为了少花钱,刘女士只得放弃发票,但她同时告诉记者:“买这种大件商品,没有发票其实心里很不踏实,以后万一出现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矛盾,销售商不认账怎么办?虽说购买时销售商也给顾客提供其他凭证,但毕竟不是发票。”

  随后,记者在万花路的电动车销售一条街走访了解发现,不少商家做法大抵如此:销售人员在成交时都会问你,开不开发票,开的话,按他们给消费者所报的价格,开一半或不到一半金额的发票,开全的话,就得追加税费。商家要求顾客为其代交的税费金额,与刘女士口述基本一致。

  看来,电动车经销商在销售产品时,少开发票金额或干脆不开发票,已是行业的公开秘密。记者向销售商发问:不开票是不是为了逃税?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不承认这是逃税行为,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营销策略, 是“合理避税”。一车行负责人声称:“大部分顾客是私人购车,要发票的作用不大,以不含税的低价向这些顾客出售产品,可以实现买卖双赢。”

  事情果真如此吗?且看相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说法。

  税局: 少开或不开发票涉嫌偷税

  就商家发票低开或不开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称,商家这种做法严重违法,旨在让顾客放弃发票,达到逃税的目的。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税局向这些个体企业征收税费的办法是定税加发票的形式,即使不开发票,企业也得交纳定税。但是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金额的情况下,企业反映出来的销售额就会大大减少,税局给其定的税额自然就会降低,同时以发票形式交纳的部分税就会漏掉。因此,商家销售商品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金额的做法,为的是偷逃部分税费。

  市国税局稽查局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顾客都有索要发票的权利,不给顾客开具发票,或少开发票金额,属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如果有商家有此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举报。

  消协:销售商的行为对消费者构成侵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拿不到发票,要发票就得多交钱,商家这样的做法是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消协的有关负责人。

  市消协的钟副秘书长认为,销售商不提供发票本身就违反了税法相关规定,而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多交钱,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侵权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完全有理有权向商家索取发票,因为发票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唯一法律凭证,它不仅是防止不法分子偷逃税款的有力武器,更是产品退换、维修等售后服务的重要凭据,而顾客不索要发票,一旦出现问题,也就没有了维权凭证。

  (报料人:周先生 稿费:2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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