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检举公司偷税漏税 雇主伪造证据反咬一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14:30 新民晚报

  一私营企业主吴海(化名)为打击报复检举公司偷税漏税的职工,竟伪造税务证明起诉职工,结果诡计败露,日前不得不主动提出撤诉,并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

  因恨生计移花接木

  去年7月,职工易力成(化名)发现公司偷税漏税,便向税务机关检举。区税务机关查实后,对公司处以4981.37元的罚款。吴将易力成开除,后易力成发现公司拖欠工资,便将其告上法庭。去年8月,虹口区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支付拖欠的1.3万多元工资,并补缴易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综合保险费。

  吴海因此怀恨在心,将之前税务所出具的“不开发票”的罚单移花接木,伪称是易力成开具阴阳发票所致,于去年9月将易力成告上法庭,称易将实际仅为330元、250元、500元的维修费用,开出了3600元、1500元、450元的发票,并称易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以此向税务机关举报。起诉状还称,易私吞公司钱款5550元,私自克扣公司空调配件材料达6910元,要求由易承担税务机关罚款,归还私吞的钱款和材料费,并赔偿公司3万余元经济损失。

  诡计败露撤回诉讼

  虹口区法院主审法官在查阅案卷时,对税务部门开具的“不开发票”的罚单和易力成先后3次开具阴阳发票的税务证明两者称谓不一致产生怀疑,于是联系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回复,他们只开具了“不开发票”的处罚决定书,并没有为吴海开具有关职工开阴阳发票的税务证明。

  经过几次谈话,吴海承认税务证明是伪造的,并写下了悔过书,自认扰乱了法庭程序,撤回对易力成的诉讼状。

  实习生章文峰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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