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小秘书”昨被判赔偿94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14: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雁南通讯员严剑漪)昨天下午,沪上首例因“流氓软件”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浦东新区法院判决很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很棒公司)赔偿原告何先生经济损失94元,对何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对这一结果,“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昨晚在该联盟网站上发帖称:“这是反流氓联盟胜诉的第一起案件……对反流氓软件的进程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而相关法律人士指出,法院判决书中内容并不支持“胜诉”这一说法,只能说是“部分胜诉”。

  “流不流氓”各执一词

  身为“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核心成员的何先生诉称,自己自从下载共享软件时被强制安装了整合富媒体软件(即融合了视频、音频及互动于一体的新型广告形式)的“很棒小秘书”软件后,每当上网时,就会不断弹出广告窗口,导致电脑运行速度缓慢,他花了150元请来电脑公司维修人员才把“小秘书”“赶走”。

  何先生认为,“很棒小秘书”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而且被告通过该软件记录他的网卡地址、分析他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也极大地侵犯其隐私权,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和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传播“很棒小秘书”软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他的修复损失。为纪念“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于9月4日,何先生特地说明,只要求被告赔偿150元中的94元。

  而很棒公司认为,公司在网站首页已设置关联网名产品介绍,并为用户提供了客户服务联络渠道。用户在下载前,完全可以通过软件许可协议充分知晓软件的功能、风险等状况再决定是否安装;即便安装了,也完全可以不支付任何代价而彻底有效地卸载。

  公证时间相差一周

  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交各自公证的证据,日期上相差一周,内容上也前后有别。

  ■何先生于去年9月19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申请的公正保全网页证据显示:在安装“很棒小秘书”过程中,网页弹出的“很棒小秘书软件许可协议”包含了版权声明、用户禁止行为等条款,但未包括介绍“很棒小秘书”软件功能条款,也没有任何涉及富媒体软件关联网名产品功能的内容介绍。

  ■而很棒公司提交的于去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公证处所做的网页公正保全材料上,“软件许可协议”内容增加了关于“很棒小秘书软件”功能的介绍,其中特别表述了关联网名产品功能,如果用户不喜欢该功能,可以到电脑添加或删除程序中卸载富媒体软件。

  三大争议已有定论

  最终,法院就该案三大争议焦点作出判决:

  ■焦点一是否侵犯知情权和选择权?法院认为,公证证据表明,被告只告知“很棒小秘书”软件的功能,而未告知其中含有富媒体软件及该软件的功能,致使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了该软件并受到该软件功能所带来的困扰,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权。

  ■焦点二是否侵犯何先生的财产权?法院认为,原告发现并不需要而且还会带来困扰的软件后,有权予以删除。因删除该软件产生的费用是原告的财产损失,被告对此应承担责任。原告作为一名普通上网用户,求助于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并为此支付清除软件的费用符合常理。

  ■焦点三是否侵犯隐私权?法院认为,何先生在商业运作的搜索引擎或地址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并非私人之间信息的秘密往来。富媒体软件在运行提取关键字取得相匹配的广告链接、按地址发回给客户端功能时,无从判断原告的真实身份及私人信息,故不存在侵犯隐私权。

  法院对何先生“立即停止制造和通过网络或其他所有途径传播整合富媒体的很棒小秘书软件”这一诉请不予支持。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等诉请,法院也不予支持。

  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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