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过网上获得信息跨省执结一起"死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16: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4月6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沈保庆 曹书瑜)被执行人停止生产,还欠下巨额债务,银行帐户上无存款,厂房、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或是抵押给银行,或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家法院有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这起看起来无法执行的 “死案”, 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利用从网上获得的信息,最终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03年至2004年期间,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与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钢圈的定作合同关系,由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为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定作汽车钢圈。在此后的业务过程中,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部分价款。

  2005年11月8日,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定作款999823.20元,并赔偿损失。去年3月31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定作价款999823.20元,赔偿自2005年11月9日起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

  去年7月,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当天立案执行,并发出执行令,但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8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赶往安徽执行。执行人员到达宣城后,发现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虽为上市公司,但因市场需求、经营不善等一系列的原因已停止生产,欠下巨额债务,企业可能破产,而且公司的银行帐户上无存款,厂房、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或是抵押给银行,或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家法院有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执行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安徽飞彩集团之前已以付款20%-30%的比例、余款债权人放弃的方式解决了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大批债务,但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感到这样处理损失过大,因此不同意。该案的执行一时陷入困局。执行人员在对双方当事人做协调工作的时获悉,飞彩公司可能被其他公司收购。执行员决定先回嘉兴,等待时机继续执行。

  此后,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一直通过证券网密切关注飞彩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多次与飞彩公司电话联系,督促飞彩公司履行债务。2007年1月13日,执行人员从中国证券网上的公告拦上查到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六星汽车钢圈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后,嘉兴市秀洲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变更被执行人的裁定。2007年3月6日,执行人员再次前往安徽宣城执行,经查询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宣城所开设的帐户上均无存款,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务不是其所欠为由拒绝履行。

  执行人员经过分析,认为中鼎公司原注册地在宁国市,在宁国应当开设有帐户。次日上午,执行人员在宁国查询到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各有一个帐户并有一定数量的存款,遂依法冻结了这两个帐户的存款。之后,执行人员要求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派人来嘉兴处理,但该公司一直未来处理。

  今年3月30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第三次赶赴安徽,扣划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余万元。执行人员三次赶赴安徽异地执行,历经数月,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使一起申请执行人也认为是“死案”的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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