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品也要保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01:31 扬子晚报

  常有商场挂出“低价销售处理品”的牌子。商场为什么喜欢销“处理品”呢?原因有二:处理品可给商品降价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更主要的是,他们认为,既然是处理品,如果有什么质量问题或服务不到位,商场就有借口推辞了。前不久,南京某商场低价销售某种品牌的冰箱,称是“低价处理抵债产品”。江宁郭先生买了一台。但在使用时,发现制冷效果很不理想,于是要求商场退还并赔偿损失。商场说,已声明是处理品了,你是自愿购买,所以商场不承担责任。王先生向本报咨询,他能否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王先生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商品存在缺陷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不管商场有没有打出“处理品”的牌子,都要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郭 君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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